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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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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春季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科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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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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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专科起点): 金融学、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法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师范、非师范方向)、广告学、英语(教育、商务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系统智能控制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工商管理、会计学(含统计系统方向)、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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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专业:金融(货币银行、证券投资方向)、法学、护理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会计学(含会计与统计方向)、行政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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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开放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商务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方向)、汽车(维修、营销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页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施工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旅游(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方向)、学前教育、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室内设计技术、农村金融、工程造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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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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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专科起点):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教育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者。 |
专科专业: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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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开放专业:正式注册学生入学资格同专科专业。同时接受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者注册单科课程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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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药学专业招生对象限于中专毕业、专业对口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报考护理学专业必须取得护士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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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时间及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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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报名日期从12月20日(星期四)开始,报名截至时间为2008年2月22日(周五)。北京电大咨询时间为每天上午8:30—下午17:00。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由各教学点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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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手续: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一寸近照一张。报考本科者需持专科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二份复印件(B5纸,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报考专科者(含课程开放专科专业)需持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和二份复印件(B5纸,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报考护理学、药学专业还需持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和二份复印件(B5纸)及在职、在岗证明原件(需人事部门盖章)。本、专科(含课程开放专科专业)需交纳验证报考费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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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入学水平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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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水平测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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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水平测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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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放教育专科(含课程开放专科)各专业测试内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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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施工与管理、汽车、数控技术、工程造价管理、室内设计技术、农村金融:公共英语和数学(高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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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广告、园艺、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物流管理、旅游、学前教育专业:公共英语和语文(高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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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药学专业:公共英语和化学(高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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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专业英语和语文(高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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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测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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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经济学、法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广告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综合试题(所报专业专科段的相关知识、英语)和大学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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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专业:综合试题(所报专业专科段的相关知识、英语)和高等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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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英语笔试、口试和大学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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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专科入学水平测试范围及内容均可上北京电大网站查询(http://zs.btvu.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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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与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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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经资格审核符合招生条件,并通过了入学水平测试,将择优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分校(学院)、工作站、教学点办理注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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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北京电大设立奖学金,以奖励在我校学习期间取得优异成绩的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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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学计划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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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教学计划由中央电大按照国家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统一制定。其中主干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分标准;本科各专业开设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课程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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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的学生,专科所学专业与所报本科专业不符的,在入学后必须补修相关课程,学生修完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及补修课程,成绩合格方能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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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毕业及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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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学分制,学籍八年内有效。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二年制本科、专科专业最短学习年限为二年半。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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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开放专业,选修了部分课程,所修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课程结业证书;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给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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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专业,学生达到该专业授予学位的标准,可获得相关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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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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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62148306 网 址:http://zs.btvu.org |